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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批次人造板产品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9-09-09信息来源:网络编辑人员:木材云点击量: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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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7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和1家企业拒检情况(生产加工环节)的公告》。据公告,2019年3月份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加工环节对水泥等19种产品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其中,2批次人造板产品不合格,承检机构为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次人造板产品抽查,共抽查了52家企业,有12家企业因停产停业未抽到样品。实际抽取了郑州、开封、焦作、濮阳、许昌、南阳、漯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和兰考、邓州、固始、新蔡等4个省直管县(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人造板产品。本次抽查依据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4897-2015《刨花板》、GB/T5849-2016《细木工板》、GB/T 9846-2015《胶合板》、GB/T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及《河南省2019年第2批生产加工环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人造板产品的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静曲强度、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3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表面耐香烟灼烧、甲醛释放量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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