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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人造板申请排污许可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19-09-06信息来源:网络编辑人员:木材云点击量: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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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人造板工业》(HJ1032-2019)(以下简称“人造板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目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功能已正式上线,相关行业排污单位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正式申报排污许可证。

      “人造板技术规范”规定了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人造板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人造板工业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一、简化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要求

      在人造板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需重点关注的产污环节主要为纤维板的纤维制备工段、铺装和热压工段、毛板加工工段、砂光与裁板工段,刨花板的刨花生产工段、刨花干燥与分选工段、刨花施胶工段、铺装和热压工段、砂光与裁板工段;胶合板和其他人造板的生产工段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在充分考虑行业污染特征的基础上,该标准聚焦主要产排污环节,精简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的相关要求。

      二、废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的确定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纤维板、刨花板生产干燥废气排放口作为主要排放口管理。纳入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的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热压废气不采用焚烧方式的,作为有组织排放一般排放口管理;铺装、砂光、锯切、分选等其他工段风送除尘系统若为负压输送,废气排放口作为一般排放口管理,若为正压输送,纳入无组织排放管理。胶合板及其他人造板生产干燥、压机、锯切和砂光工段的废气排放口作为一般排放口管理。

      三、许可排放量的核定

      目前,对于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类行业企业的主要排放口不许可排放量,而是以排放浓度达标为抓手,在技术规范中细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可行技术要求,提升行业有组织排放治理能力,强化污染物减排效果。

      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许可排放量是依据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基准排气量、主要产品产能、年运行时间等计算,标准中对生产纤维板、刨花板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的基准排气量换算值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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