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产业政策>正文

四川宜宾一男子超量运输木材损失两万元

发布日期:2018-11-01信息来源:网络编辑人员:木材云点击量:865

分享到: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筠连县木材检查站报警电话称:工作人员在检查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渝BZ667*的红色东风商用车运输的杉木家俱条超过木材运输证办理的准运木材运输方量,请森林公安前来协助调查。


      接警后,筠连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前往开展调查。经查,这车木材是陈某雇请司机从贵州省兴义市运输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去销售的,运输的是一车规格为3米长,宽2厘米,厚1.5厘米的家俱条,然而,陈某为了节约木材价格3%的税费,报侥幸心理,只办理了30立方米的木材运输证。

      经检尺鉴定,该车杉木家俱条一共有50.175立方米,已经超出木材运输证办理的准运方量20.175立方米。陈某的行为已经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筠连县森林公安局已对超出准运方量运输的杉木家俱条进行了登记保存,并依法作出了没收201.175立方米杉木家俱该没收的20.175立方米杉木家俱条价值两万余元,而税费只需缴纳一千余元。为了节约一千元,却损失了两万余元,真是因小失大。据悉,筠连县森林公安局在最近开展的“绿剑行动”中已查处类似的案件十余件,筠连县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木材经营者在木材经营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报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Copyright  2015-2017  深为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5050474号-3

部分图片及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清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