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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多家木业企业被通报

发布日期:2022-05-10 15:53:00信息来源:中国木材网编辑人员:点击量: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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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27家,查处环境违法行27起,已立案处罚27起。其中包含多家木业企业。

临沂市保杉板材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胡宗伍

违法行为: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治理措施。

处罚决定:

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市兰山区峰威板材厂

属 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符秀芝

违法行为: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

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滕广学

违法行为: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李平传

违法行为: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费县明赢板材厂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赵忠国

违法行为: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

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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