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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示第一批拟认定化工重点监控点

发布日期:2019-05-08信息来源:网络编辑人员:木材云点击量: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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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了第一批拟认定的60家化工重点监控点,公示期为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

      首批名单中,淄博市和潍坊市入围企业最多,各有13家;烟台、泰安、威海和滨州市各有5家;德州市有4家;东营市有3家;青岛市有2家;枣庄、济宁、日照、临沂、聊城市各有1家。

      根据《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化工重点监控点是指处于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规模总量大、税收贡献突出、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化工生产企业。被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执行。

      化工园区认定的环保要求:

      需具备集中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一级A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及有关地方标准要求。园区入河(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污水排放不影响受纳及下游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目标。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设有集中的安全、环保监测监控系统。

      按环评批复要求设有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正常运行。

      当年度没有受环保限批、挂牌督办,以及限期整改未完成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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